2017广东高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1人】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若行业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由招聘单位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将在高州市人民政府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主管部门审核,报人社部门核准后,按照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确定岗位等级、签订聘用合同、兑现相应待遇。
(九)其他事项
1.聘用人员自聘用之日起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5年(教育类3年),期间不能申请辞职和调动(含不能报考其他机关事业单位考试)。
2.被聘用者属医护人员的须在被聘用之日起3年内获得执业资格证,否则,不再聘用。
3.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
4.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5.本次招聘职位表(附件1-3)的专业类别和名称均根据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7年版)进行填报,请自行查阅。
6.本次招聘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过程出现不合格或弃权者,可在最终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有效期截止为2017年10月31日,只递补一次。
7.本公告由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8.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668-6662847;
(2)联系地址:高州市文明路23号(高州市人力资源和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
原标题:2017高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301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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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7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