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昭苏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招聘城市巡查人员公告【招21人】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综合素质,使用国家通用文字(汉语)答题,考试科目为《综合知识》,包括《自治区重大决策部署及2017年版应知应会》、《行政职业能力测试》。
(三)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思想政治素质、语言表达、组织协调等综合能力。
面试对象:按照报考人员职位类别,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招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面试。
面试形式:结构化面试。
(四)总成绩计算方法
职位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总成绩于笔试、面试工作结束后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前张榜公布。
(五)体检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聘用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再按到低分依次替补。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异议,可在次日书面申请复查。复查只能进行一次,复查结果为最终结果。
三、聘用人员身份及待遇
招聘人员为合同工,由昭苏县住建局同拟招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一年一签,聘用期满后,合同自行解除,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后可续聘并签订合同。新聘用人员实行三个月试用期,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聘用人员工资试用期按每人每月1500元(含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放,试用期满按每人每月2500元(含城镇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发放。
四、其他要求
报考人员要诚信报考,确保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凡在报考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资格。
五、本《简章》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6022508(人社局)6026060(县住建局)
监督电话: 6022308 (县监察局)
原标题:2017年昭苏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巡查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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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苏县住建局城建监察大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城市巡查人员职位表、报名表.xls
昭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28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