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松滋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63人】
十、聘用管理
(一)拟聘用人员的确定及公示
各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经主管部门审核,对考试、体检、考核都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经审定后,在松滋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招聘单位及主管局网站公示。
对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发现并查证核实确有不宜聘用的问题,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定后,取消聘用资格。
(二)聘用
招聘单位经其主管部门同意后,将聘用人员报告、拟聘用人员名单、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排名、考核、体检等材料报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
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根据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报批材料和拟聘用人员名单审核同意后,由招聘单位填写《聘用人员登记表》,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批准聘用的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不能报到者,或应届毕业生不能按时毕业并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或发现有不符合报考资格和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通过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新进人员,一律签订聘用合同,纳入岗位管理。并按国家和省里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和社会保险。
此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由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的各项具体工作程序、重要事项和未尽事宜均在松滋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各招聘单位及主管局网站公告。
招聘政策咨询电话: 0716—6228259
考务咨询电话: 0716—8278477
“三支一扶”政策咨询电话: 0716—8512492
举报投诉电话: 0716—6229078(市人社局机关党委)
0716—6222711(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原标题: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松滋市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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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6月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