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中心招聘6人公告公告【招6人】
(二)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要求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报名阶段材料提供不全的,不予受理。经现场报名的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方可参加后续考试。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将以短信通知和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告方式告知,各报名人员自行查看。报名人数不足招考计划2倍的,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采取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为公积金业务相关知识与法律法规、时事政治、义乌市基本情况与住房公积金相关情况等。
2.面试(满分100分)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前两天将以短信通知和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公告方式告知。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前经确认放弃参加面试的,按该专业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向下递补。面试设合格分70分,未达合格分者,不予录用。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两位小数,成绩相等时,以面试成绩高者排前。
(四)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招聘3人及以上的按1:1.5(四舍五入)的比例、不足3人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体检人选。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或在公示前放弃聘用资格的,将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从高到低向下递补。
(六)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经审核后在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聘用
对公示期无反映,或有反映经查实但不影响录用的,由服务中心与拟录用人员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用工劳动合同,办理相关录用手续。试用期为一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聘用人员的薪酬待遇参照《义乌市机关事业单位雇员薪酬待遇实施暂行办法》实行。
四、其他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应该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录用资格。未按时间、地点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的,均视作放弃资格。
2.相关情况均在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
3.招聘工作接受人力社保局的业务指导,并接受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的指导与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相关纪律与制度,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4.本方案未尽事宜,由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中心招聘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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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服务中心
2017年5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