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郴州市委办公室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人】
(1)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网上报名缴费。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更改个人信息和报考岗位。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报考。
(2)报考人员咨询招聘岗位的专业、学历、学位以及其他条件的,请直接联系招聘单位。
(3)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对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后仍无法达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岗位,予以取消,该岗位报考人员可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
(4)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将于6月20日公布。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6月21日16: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6月 22日将公布核减招聘计划数的岗位。
(二)笔试
1.笔试科目。招聘笔试科目为2科(一套试卷):《计算机专业知识》(占笔试总成绩70%)、《作文》(占笔试总成绩30%)。笔试采用闭卷考试形式,考试时限为150分钟。笔试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 1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150分钟。
3.笔试地点。具体地点见准考证。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及要求参加考试。
4.笔试成绩公布。笔试结束后,7月上、中旬在指定官方网站上公布笔试成绩。
(三)资格审查
面试前,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1.资格审查对象。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
2.资格审查内容。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证件(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或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笔试准考证、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政审材料和相关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学信网上查询的学历证明。有工作单位的报考人员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限)或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审查对象递补。因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但不实行跨岗位调剂。递补后面试对象仍达不到面试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4.资格审查注意事项。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明确专人对面试人员报考资格负责审核并确定。未按规定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视为放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按招聘考试岗位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的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2.面试形式。均参照公务员面试办法进行。
3.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内容按结构化面试10分钟+专业测试口述5分钟组成。
4.面试评分。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其中结构化面试占50%,专业测试占50%。
5.综合成绩合成与排名
(1)成绩合成。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2)成绩排名。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五)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人数与报考人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
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体检注意事项。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向体检医院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采取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档案、了解廉洁自律表现及撰写考察材料等方式进行。如遇考察不合格或放弃考察的,不再递补。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