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丽江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0人】
(七)考核
考核采用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派人查阅学生档案、听取和实习单位意见等方式,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考核。
(八)因下列情况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由用人单位确定是否依次递补招聘,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同意后可依次递补一次。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核不合格的;
2、拟聘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以本人书面申明为准);
4、未在规定的报到时间内报到的;
5、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九)公示
考试、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在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核实时间为三个月)。
(十)审批
考试、考核、体检、公示等各项工作结束,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五、纪律要求
1、从事考试、考核、招聘工作的人员与报考人员有回避关系的应当实行公务回避。
2、不按编制限额及公开招聘原则进行聘用的,人力资源和社会部门不予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3、违反招聘纪律或填报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考生,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4、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将予以追责和问责。
5、无故不聘用考生的单位或部门,责令其聘用并作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补充工作人员。
六、其他事项
1、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以申请查疑。
2、事业单位招聘工作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本次招聘工作于2017年10月30日结束,之后不再启动招聘程序。
4、未尽事宜,按《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规定办理。
5、本公告由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招聘计划表”中的具体招聘条件由各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88—5122926
监督电话:丽江市第四纪工委 0888--5100506
原标题:丽江市市属事业单位2017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丽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