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宣州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招15人】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采取现场集中统一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16年6月12日—6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报名地点:宣州区人社局四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宣城市叠嶂中路8号,联系电话:0563-3011705)
3、报名所需材料:报考者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一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有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在编在岗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代报名者还需提供代报名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代报名委托书。
4、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资格初审合格后,具体专业测试时间、方式届时请考生关注宣州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通知,并保持电话畅通,否则责任自负。
5、注意事项:
(1)报名表的填写:报考者应填写《2017年宣州区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报名资格审查表》(可下载打印或现场领取)。该表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填写和签名承诺。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岗位在报名时一经确定,不得变更。报名工作结束后,考生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再受理,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若不真实,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后果自负。
(2)报考人员必须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和参加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临时通知有关事宜。
(三)专业测试
1、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等。
2、专业测试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3、考官组成:考官组一般不少于7人,计算成绩时,除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取其余考官平均分为该考生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测试成绩采取百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4、当参加某一岗位专业测试实到人数少于或等于该引进岗位计划数时,考生专业测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或该考场实际参加专业测试人员的平均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
(四)体检与考察(含资格复审)
1、体检工作由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2、体检和考察人数依专业测试成绩从到低分顺序,按与引进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3、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 、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岗位的人员体检参照《安徽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的通知》(皖教师〔2011〕1号)等文件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体检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4、考察工作根据拟引进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要广泛听取意见并查阅相关档案资料,同时对其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审查。若发现报考者所提供的相关资料和信息不真实或考察不合格的,则取消其聘用资格。
5、递补:因下列情形导致引进岗位出现人选缺额的,按照规定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1)拟引进人员体检、考察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
(2)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引进人员公示结束前自愿放弃聘用的;
(4)导致拟引进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公示
引进各环节的结果均在宣州人力资源和社会网站上公示3天。其中,确定的拟引进人员的有关信息,公示7天。
(六)审批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引进的,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照有关程序和要求,履行报批手续。对违反公开引进规定或未能在2017年9月30日前提供引进岗位所要求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引进资格。
(七)签订聘用合同
经审批后,用人单位须在15日内与引进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等手续,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引进工作纪律
(一)实行回避制度。引进单位负责人和引进工作人员涉及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有其他可能影响引进公正的,应当回避。
(二)在引进过程中违反干部人事纪律及本方案的行为必须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
(三)对有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第30条、第31条、第32条和《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将追究责任、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有关事宜
1、本《公告》由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563—3011705(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监督电话:0563—3023256(区人社局纪检监察室)。
原标题:2017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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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宣州区事业单位公开引进高层次人才岗位一览表.xls
2017年5月25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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