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海南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5人】
(五)考察及体检
1.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到低分,按拟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拟录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考察人选报名材料进行复审。不符合聘用条件出现的职位空缺,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人选。
2.体检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个人承担。
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在体检结果公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经本人申请复查一次,以复查结果为准。竞聘人员经考核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不予聘用。空缺的岗位名额,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考察和体检人选及结果在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由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录用人员,并报市市政管理局党组审核后,拟录人员名单通过海口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存在争议的,由市市政管理局负责调查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送市人社局。
(七)拟录人选核准
公示期满后,拟录用人员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规定报市人社局核准录用人员名单。
(八)办理聘用手续
招聘单位凭市人社局出具的录用核准通知书向市编办申领《空编卡》,并办理相关进人和聘用手续。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五、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关于海口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意见》(海府办?2011?139号)的各项纪律规定,接受市纪委和市人力资源社会局的监督指导,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六、联系方式
地址:海口市文华东路3号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办公大楼三楼组织人事部。
邮编:570125
联系电话:68532497
联系人:文强
监督电话:68723920
原标题:2017年海口市市政工程维修公司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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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