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成都新津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5人】
七、体检及考察
依据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按照考生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名单。如总成绩(折合分数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如总成绩和面试成绩相同,按笔试科目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排序。
(一)体检、考察由新津县主考机关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组织。
(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规定执行,岗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另行规定。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进入体检人员本人承担。
(三)因进入体检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
(四)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因进入考察人员本人原因导致无法进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八、聘用及报到
对体检和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通过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的,取消该拟聘人员的拟聘资格。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对出现的空缺岗位,按照该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和考察。
(二)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自聘用之日起,最低服务年限不得低于6年。
(三)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九、咨询和监督
为我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举报电话:新津县纪委 028-69704444)。
咨询电话:028-82529726(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
028-82556732(新津县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28-82517285(新津县卫计局政工科)
报名网站:成都人事考试网(www.cdpta.gov.cn)
查询网站: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www.cdxjrc.com)
温馨提示:此次公开招聘,除招聘公告同时在成都人事考试网和新津县公众信息网公布外,其余招聘各环节均在新津人力资源市场网予以公布,请考生及时留意。
原标题:2017年新津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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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新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新津县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局
2017年5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