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岭市各级机关公务员考试资格复审通知
根据《公告》规定,招录机关已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各招录机关将进行现场资格复审。为做好资格复审等有关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25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2、地点:温岭市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温岭市太平街道东辉北路53号)。
二、资格复审时考生应提供的材料
1、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2、其他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员还要求提供以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市委组织部出具的服务满2年、考核称职及以上和是否在服务岗位的证明;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人员应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及与省级项目办签署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招募协议书”;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人员应提供浙江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颁发的《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报考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应提供《退役士兵证》;
参加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的人员,须提供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或司法部网站下载打印的2016年度国家司法考试成绩通知单;
报考镇机关选调生村官的人员应提供党委组织部门(或就业指导中心)签署意见并盖章的《浙江省选调生村官报名登记表》。
三、其他事项
1、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复审的,除带齐上述要求的证件和材料外,还需带上委托人的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已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若放弃资格复审的,请在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到各招录机关办理确认手续,由招录机关在该职位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3、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技能测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4、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请携带笔试准考证、本人身份证按招录机关通知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面试通知书;
5、报考温岭市公安、法院人民警察职位的考生,体能测评的时间为5月26日;报考温岭市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的考生,请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军事技能测评时间由省委组织部、省军区另行通知;
6、面试时间定于6月3-4日,请考生收到面试通知书后注意通知书上本人参加面试的时间。在规定的时间到规定的地点报到并接受面试,不要因各种原因迟到而影响面试。
请考生及时关注温岭市人力社保局门户网站及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上发布的通知,并保持手机等通讯工具的畅通。
中共温岭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576- 86215748;
温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电话:0576-81608270。
原标题:2017年温岭市各级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等有关事项通知
点击下载>>>
2017年5月2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