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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山东淄博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淄区卫生类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规定,现临淄区卫生类招聘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按照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笔试合格及面试前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见附件1。

首批资格审查人员为附件1中“入围情况”为“首批入围”的人员。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首批资格审查

1、时间:2017年5月25日(周四),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

2、地点: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五楼会议室(临淄区晏婴路199号)。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在5月27日(周六)上午12:00前到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临淄区晏婴路199号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18室)提交补充材料。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进行资格审查。递补人员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递补人员名单通过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站(http://www.lzws.gov.cn)、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sdzb.lss.gov.cn)发布。

1、时间:2017年6月6日(周二),上午8:30至12:00。

2、地点:临淄区晏婴路199号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18室。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面试前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在6月8日(周四)上午12:00前到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办公室(临淄区晏婴路199号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18室)提交补充材料。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请将下述材料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准备并提交

(一)《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本人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原件、笔试准考证各一份,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请在报名表右上角注明联系电话。

(二)与报名表同版近期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照片2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

(三)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招聘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2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

3、国内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就业推荐表或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见附件2。

4、应聘招聘专业有方向要求的岗位,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等相关材料之一。

5、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应聘人员需提供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006年及以后毕业生还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renzheng-search.cscse.edu.cn)查询本人信息并打印当前网页)原件一份。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执(职、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见附件3。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服务基层项目在岗人员应聘非定向岗位的,还需提交县(区)或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

与报名时所在单位已解除劳动关系、现无工作单位或属临时用工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外,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六)本人确有特殊困难不能亲自进行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携带需要提交的资格审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填写资格审查委托书,见附件4。

四、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登陆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临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网查看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三)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规定执行。

原标题:2017年淄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临淄区卫生类招聘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公告

点击下载>>>附件1-4.rar

附件1:2017年临淄区卫生类公开招聘岗位笔试合格及进入面试前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附件2:应届毕业生证明(式样)

附件3:同意应聘证明(式样)

附件4:资格审查委托书(式样)

临淄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5月18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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