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吉林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聘合同制人员公告【招40人】
2、应聘人员只允许报考一个招聘岗位,本人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要与公告中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
3、根据招聘计划,接受报名人数120人,以报名先后顺序,额满后不再接受报名;
4、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办任何培训班;
5、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考生原因无法与其及时取得联系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条件,对报名者逐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包括报名时的现场资格审核、政审、体检工作中的资格复审以及办理聘用手续时的资格确认三个环节。在资格审查的任一环节中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均可取消其聘用资格,所造成的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六、考试
1、考试形式为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法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不得确定为体检、考察人选;
2、面试时间:根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3、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七、体检、政审考察
根据考生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如考生面试成绩相同,则一同确定为体检、政审考察人选,并根据体检、政审考察结果择优确定。体检工作由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局负责组织实施;政审考察工作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负责。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或政审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由面试成绩在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体检与政审考察合格者,公安分局提出使用意见,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聘用身份及福利待遇
此次聘用人员为劳务派遣企业身份,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净月公安分局工作。新招聘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工资待遇为2000元/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应发工资3000元/月,缴纳“五险一金”,不发放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绩效考评工作规定确定的绩效奖金。受聘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年底考核合格者可续聘,不合格者解聘。
原标题: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为驻区单位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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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xls
2: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3:2015年吉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分类指导目录(试行).doc
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事局
长春市公安局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2017年5月16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