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张家界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招99人】
5.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核考察程序完成后,由市委组织部研究确定聘用人员,并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拟引进人才报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正副组长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引进的人才到我市工作须达到最低服务年限(高层次人才须满8年,硕士研究生为须满5年;自办理聘用手续之日起计算)。
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专业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博士学位),可以免考试环节,采用直接考核的方式予以聘用;事业单位引进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按综合成绩高低择优确定引进人选;国有企业引进人才除发布人才引进目录外,均由企业运用市场化方式自主进行。
四、政策待遇
㈠职级待遇:通过人才引进新进入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并获得相应学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在有职位的情况下,可分别按七级职员(正科级)、八级职员(副科级)进行聘用;在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可分别享受副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待遇。
㈡住房和安家费:①引进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或具有正高职称的人才:提供95平米住房1套(货币化,分五年发放);发放安家补贴5万元。②引进重点高校(211、985)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具有副高职称的人才:符合住房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3万元(分两次发放)。③引进其他高校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符合住房政策的,在5年服务期内按照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发放住房补贴;发放安家费2万元(分两次发放)。
㈢生活补贴。对博士研究生和正高职称的人才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发放生活补贴。
㈣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对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其配偶需在我市就业的,由用人单位或市委人才办按规定协助其就业;对引进的人才,其子女需在我市入学的,优先安排就近入学。
㈤医疗服务。由用人单位每年安排一次健康体检。
㈥其他待遇见附件1。
五、纪律及其他要求
人才引进工作由纪检监察组织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发现违纪违规问题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本目录一经发布,在一年内有效。在集中引进结束后,只要岗位空缺,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人才一律执行“免考+随到随引”的绿色通道制度;用人单位也可根据需要进校(招聘会)引才。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744—8201859 技术支持电话:15674478288
原标题: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关于发布《2017年张家界市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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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张家界市市属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公开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目录
中共张家界市委组织部 张家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1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