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西钦州市选调生考试面试资格审查通告(面试入围人选)
为做好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17年考试录用选调生简章》(以下简称《简章》)的有关要求,面试入围人选需提供报名申请材料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面试入围人选的确定
根据自治区公务员主管部门划定合格分数线和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1∶3的比例,按照笔试合格总成绩(公共科目总分+少数民族照顾加分)从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刘维成等69名考生为钦州市2017年度考试录用选调生面试入围人选(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1)。招考职位通过合格分数线的人数达不到规定的面试比例的,组织实有笔试合格人员进行面试。招考职位没有人员通过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比例内末位考生出现笔试总成绩并列时,同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
二、报送资格审查材料的时间、方式
(一)报送时间:2017年5月17日至19日。
(二)报送材料内容及方式
请面试入围的考生按《简章》要求,通过扫描后发电子邮件(推荐方式)、传真、配送(只接收EMS)或直接送达的方式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给面试资格审查单位(具体地址和联系电话见后):
1、属国内高等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3)成绩单(需由院系盖章确认)
(4)学生证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6)毕业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2、属国(境)外高等应届毕业生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个人有关情况鉴定表》
(3)成绩单(需由院系盖章)
(4)学生证
(5)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6)学历和学位证书
(7)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和学位认证书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须提供以下复印件各一份:
(1)《报名登记表》(补充个人简历、社会关系等内容,并亲笔签名)
(2)党员证明材料(由所在党支部出具,并经上级党委盖章复核确认)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毕业证、学位证
(5)《基层工作经历证明》
(6)《服务基层项目证明》(需县级以上主管部门出具并盖章确认)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