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惠州市公务员考试资格审核及体能测评公告
(二)资格审核时间
2017年5月18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资格审核工作于2017年5月20日前完成,逾期不再受理和递补。招录单位将根据时间安排,通知入围考生分批分时段参加资格审核。若考生已经提前准备好资格审查的材料,可与招录单位提前预约审核时间,但不得推迟。
(三)资格审核地点
惠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惠州市江北三新北路29号人力资源社会大楼一楼),交通图见附件2。
(四)考生在资格审核时需提供的材料
1、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A4纸,下同);
2、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同版小一寸照片(与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一致)2张;
4、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名登记表;
5、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学生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办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还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社会人员须提交户口本(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士)以上毕业生可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6、考生无需提供计划生育证明,但需在现场资格审核时签订《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承诺书》,待进入考察环节,本人再根据招录单位要求及时提供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证明。
7、其他有关证明材料(考生结合情况提供)。
(1)在国有单位就业的在职人员,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如是临聘人员,需提供单位出具的临聘人员证明;
(2)属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其学历、学位证书为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报考职位要求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外语、计算机水平、中共党员等条件的,考生还应当提供相应的证书或证明材料;
(4)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的考生,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5)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考生须提供如劳动合同、工资证明或社明等佐证材料,只能提供企业出具的证明或所提供材料不足以证明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核;
(6)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职位的人员:①大学生村官提供聘任合同和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出具的《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工作证书》;②“三支一扶”计划,提供我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此证书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③“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提供由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④“广东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提供团省委出具的大学生志愿服务山区计划志愿服务证。
(7)报考面向“本市户籍(生源)人员”和面向“本地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专门职位的人员,提供本人户口簿;以父母(配偶)户口所在地或生源地报考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报考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职位的考生,需提供退出现役证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就业推荐表、入伍所在市的相关证明材料;非惠州市入伍的另需提供惠州市户籍(生源)相关证明材料;
(9)招考职位有要求其他资格条件的,请对照《广东省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指南》、《广东省公安机关2017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公务员)报考指南》备齐材料接受审核。
以上资格审核所需的所有证件及证明资料均要求原件及一份复印件,证件原件审核后退回。资格审核由考生本人携带所有证件及证明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接受现场审核。考生所提供的证件和证明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生相应资格,并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严肃处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