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浙江湖州市级医疗卫生单位招聘公告【115人】
(三)入围
各职位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比例计算总分,各个职位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考计划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总分相同时按笔试分数确定)。
(四)体检
体检标准及程序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费用由考生自付。体检结果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
(五)考察
由招聘单位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考察标准和程序参照浙江省公务员招考有关考察办法执行。
(六)公示
根据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湖州人才网、湖州市卫生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被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办理聘用手续。因录用人员放弃录用或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出现岗位空缺,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可在同职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递补。
四、其他事项
(一)因或其他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不能在2014年9月30日前取得报考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不予录用。
(二)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所提供的报名信息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湖州市人才资源开发管理办公室 0572-2175933
湖州市卫生局组织人事处 0572-2760066
湖州市卫生局监察室 0572-2760058
(四)报考专业、学历、资格条件等招聘相关信息咨询,请与招聘单位(详见附件3)联系。
附件1: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 医学类应届毕业生岗位信息表.doc
附件2: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2014年 医学类应届毕业生报名表.doc
附件3:湖州市市级医疗卫生招考单位地址、邮箱、联系电话.doc
湖州市卫生局
2013年12月3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