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及面试公告
二、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体能测评不组织补测,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
(一)体能测评对象。体能测评对象为报考公安机关职位及法院、检察院、戒毒机关警察职位且现场资格审核合格的考生。
(二)体能测评项目。体能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跑,纵跳摸高。凡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
(三)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考生凭本人笔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5月20日上午7:30到达珠海市第一中等职业香华校区(珠海市香洲区香华路51号)集中参加体能测评。凡未在8:30前到达集中地点的,将被取消体能测评资格。考生应提前熟悉交通路线,以免迟到。如遇天气原因需改期的,将由招录部门另行通知。体能测评联系电话:8642497。
考生对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体能测评结束后3天内向招录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三、面试
(一)面试对象。面试对象为面试资格审核合格(报考警察职位的须体能测评合格且排名在面试名额以内)的考生。
(二)面试安排。按照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关于实行考生异地面试的规定,报考我市职位的考生将安排到佛山市进行面试,具体面试时间由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安排。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注意事项将在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信息管理系统佛山考区公告栏、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fshrss.gov.cn)公布。省考录系统珠海考区公告栏、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zhrsj.gov.cn)将及时链接佛山市发布的相关公告。请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做好面试出行安排。
(三)考试成绩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公布。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职位招录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报考我市职位考生的考试总成绩、入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分组情况和具体体检安排等事项,约于面试结束后3天左右在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信息管理系统珠海考区公告栏和珠海市人力资源社会局门户网站公布,集中体检约安排在面试结束后一周左右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工作按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和《广东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请考生密切留意网上公告,做好体检准备。
四、咨询电话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756-2128738、2128303、2128993、2128375、2128335、2128295。
各招考部门联系电话见系统公告中《珠海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咨询电话 》。
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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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