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青田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87人】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6日-6月10日
已缴费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http://qssy.zjks.gov.cn/signup/)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考试
1、笔试
笔试时间定于2017年6月10日。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试》
笔试科目为综合管理类(A类)。
所有考生均应参加《综合应用能力(A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考试,考试范围以《关于2017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安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showInfo/Info.aspx?id=5301)为准。
笔试考试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笔试考试考生需携带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2B铅笔和橡皮。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应考人员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作答在题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无效。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招聘计划2名及以下的按1:3,3名及以上的按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招聘的职位,由县人武部参照《驻丽部队干部家属安置考核赋分办法》进行考核量分,以笔试总成绩+考核量分从高到低确定面试对象。并在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公示。
上述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面试前要进行资格复审,入围面试人员按照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门户网站www.qtrs.gov.cn发布的通知规定时间到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参加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同时领取面试通知书。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身份证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人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以及其他报考职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考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职位的人员,资格条件由县人武部审核确认。应届毕业生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留学人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委培生须提供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资格复审开始2天前,相关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在该职位笔试人员中从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本人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职位不再递补。
3、面试
考生凭面试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相关职位不再递补。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自然淘汰。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六)体检、考察、聘用
面试结束后,将笔试总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笔试总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
根据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50% + 面试成绩×50%计算总成绩,满分100分;面向驻青部队随军家属的职位,按照考核量分×40%+笔试总成绩(按卷面总分折算为100分)×30%+面试成绩×30%计算总成绩。
按照总成绩排名以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工作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会同招录机关实施。体检工作按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
体检标准按人社部、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政策执行。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
考察按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做好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国公局发〔2013〕2号)执行;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排名依次替补。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聘用对象并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聘用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报考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者,取消聘用资格,不再递补。
四、其他注意事项
截止到2017年5月19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职位,也不得应聘与单位领导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
考试违纪人员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有关规定处理。
报考人员对本公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反映,以便及时纠正。
特别提示:
本次招聘笔试的所学专业要求参照《高职高专(专科)专业目录(2012版)》、《普通高等本科专业目录(2012版)》进行设置。专业要求中“村镇建设”、“水利员”、“计算机”、“文化员”详见附件二:2017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
本通告未尽事宜,由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78-6822270
监督电话:0578-6823542,0578-6768192
原标题:2017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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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青田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业资格审查办法.doc
青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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