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南谯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6人】
(四)体检和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以《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排序;《专业基础知识》或《申论》成绩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形式确定。
体检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执行。
考察工作由招聘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组负责复查核实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据实撰写考察材料。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区招聘领导小组将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谯区政府网和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和相关报批程序,由南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下达聘用文件,聘用单位办理相关聘用、等手续。
新聘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国办发〔2002〕35号和皖政办〔2006〕13号文件规定,招聘单位须与受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并及时到编制部门办理编制核销手续。
六、纪律与监督
1、公开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监督电话:0550-3113395)。
2、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违纪处理规定》和《安徽省人事考试考务工作规则》要求,严格执行人事考试政策,规范考试程序,严明考试纪律。
本公告由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度南谯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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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度南谯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计划表.xls
南谯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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