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23人】
五、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人员。
宜兴市人社局将对拟进入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将会在网上公布。复审时,考生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户口簿;
2、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党员证明材料等);
3、其他注意事项:
(1)原非宜兴市户籍的迁入宜兴市截止时间为2017年5月13日;
(2)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电大、夜大等)毕业生须于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3)获得国外大学学历的,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认证证明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30日;
(4)招聘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年限为周年,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7月30日。
六、面试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将进入面试。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未达合格线的直接淘汰。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笔试成绩加面试成绩组成,各占总成绩的50%。所有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根据总成绩从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均相同时,另进行面试加试,以加试成绩高者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前,有工作单位的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由招聘单位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程序、标准等相关规定组织考察,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录取人员。
九、公示及聘用
对拟录取人员进行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办理有关录取和聘用手续。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取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取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聘用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予以定岗;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个人自主择业。
十、递补
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缺额的,在应聘同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以下1情形)或总成绩(以下2、3、4情形)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除此4种情形之外,一律不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的;
2、应聘人员参加体检后,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
3、应聘人员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4、拟录取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以上2、3、4情形进行递补时,若出现拟递补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方式进行递补。未参加面试者,不得递补。
录取手续办理后不再递补。
十一、监督举报电话
有关公开招聘工作的信息将在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网(www.yixing.gov.cn/rsj)上公布。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510-87985125。
监督举报电话,宜兴市纪委:0510-87986221。
十二、本公告由宜兴市城市管理局、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2017年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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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市城市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简介表.xlsx
宜兴市城市管理局
宜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5月2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