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事业单位选聘公告【招2人】
(二)资格审查
考前资格审查由区民政局负责,对照职位所需条件对报考者的报名资格进行审核,经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个环节。
四、选聘方式
采用面试和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面试
面试成绩为100分,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按拟选聘人数的2倍确定进入考察环节人选,面试成绩不带入考察环节。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考察
由区民政局组织实施。考察除核实人员报名资格外,重点综合考察拟选聘人员是否具有胜任岗位要求的素质、能力等。
凡进入考察的人员须在公布面试成绩后6个工作日内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所在县(区)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才能进行考察,未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三)体检
根据考察情况综合比选后,择优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等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自行承担。
(四)聘用
体检合格者,按规定报送材料到区人社局进行复核,再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相关调动(聘用)手续。
五、纪律监督
为维护公开选聘工作秩序,严肃纪律,局纪检组、监察室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同时对违反公开选聘纪律的报名人员,一经查实即按照规定终止相关资格或取消选聘,对违反纪律的工作人员则按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本公告由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执行。
监督电话:0830—2522075
原标题: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关于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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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公开选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泸州市龙马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泸州市龙马潭区民政局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