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启东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4人】
(二)面试
1.面试对象。笔试结束后,在笔试合格者中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和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同分的一起进入面试),不足比例的按实确定。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内容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能力等。
4、面试成绩。面试以百分制计算,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当场通知考生。
(三)总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权重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四、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对象(总成绩出现同分的,取面试者;如面试成绩仍相同就进行加试,取加试成绩者),并在启东人事人才网公示。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启东市商务局组织实施。
2.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启东市商务局组织考察,考察侧重于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五、公示和聘用
1.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启东人事人才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2.对公示无异议的,在公示结束后一周内由启东市组织人社部门和商务局统一组织部分岗位(同一岗位有两个及以上招聘单位的)考生现场选岗,按招聘岗位从到低分(总成绩出现同分,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依次自主选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时到现场或在现场未选择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3.拟聘人员由主管部门报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审批,并根据核发的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由本人按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逾期作自动放弃,不再递补。
4.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分从到低分一次性递补(末位出现同分,取面试成绩高者):(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2)拟聘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3)拟聘人员明确放弃聘用的;(4)其他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情形。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六、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启东市商务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0929507、18862813914
七、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0513-80929505
原标题: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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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xls
2017年启东市事业单位(招商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
启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启东市商务局
2017年5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