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招聘财务人员公告【招12人】
广州市海珠区教育系统定于2017年公开招聘财务工作人员12名。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招聘职位:财务工作人员;招聘人数:12名。
二、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非广州市常住户口人员应符合广州市人口准入条件。
4、身体健康。
(二)具体条件
1、本科以上学历(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报考岗位专业及代码要求(见附件)
2、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同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2017年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正常毕业时取得)。
3、社会人员应聘须具备以下条件:
(1)有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下专业技术资格的(无专业技术资格或会计员、助理会计师),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师),或研究生学历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高级会计师)或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人员: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学士学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学历并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会计师),或经教育部认证的国(境)外学士学位的,年龄限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后出生);
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年龄限40周岁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年龄限45周岁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4、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者,报名时毕业不超过1年的视为应届毕业生,超过1年的视为社会人员。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