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江苏徐州市招聘医务人员公告【招220人】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卫生计生事业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医务人员2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符合相应的学历、年龄及户籍条件:
本次招聘要求均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年龄和工作经历计算的基准日期为2017年4月30日。
1.本科学历的:年龄在30岁以下(198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2.硕士研究生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8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博士研究生的:年龄在40岁以下(197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3.副高职称的:年龄在45岁以下(1972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4.正高职称的:年龄在50岁以下(1967年4月30日以后出生),不限户籍。
招聘岗位表中要求本科及以上、专技十三级岗位的,若报考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副高及以上职称,可按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副高职称、正高职称的对应年龄条件计算。其他参照执行。
2017届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1日之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五)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具体见招聘岗位表)。
(六)具备正常履行本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其他不适宜从事事业单位岗位工作的人员。
事业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审计、纪检岗位招聘人员,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及时间
1.报名方式:考试报名采用现场集中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2017年5月12日-5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00-4:30。
3.报名地点:徐州市传染病医院10号楼(徐州市云龙区东郊甸子双拥路工程兵指挥学院西侧,乘10、25、26、80、81、93、606、608路公交车到东甸子站下,新开明市场向北走300米即到)。
4.招聘岗位要求进行笔试的,报名审核通过后缴纳笔试考试费用100元,缴费完成即报名。报考岗位要求只进行面试的,报名时不须缴纳费用,待面试时缴纳面试费,报名审核通过即报名。
(二)报名提供材料
报考人员报名时应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2寸近期彩色免冠同底版照片2张;
3.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所在出具的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待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否则不予聘用;
4.未就业毕业生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所在出具的并填写个人信息的《普通高等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就业协议书》;
5.具有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6.本市已就业和副高职称及以上人员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外省市的最迟在体检前提供;
7.岗位表中专业带有括号注明方向的,考生还须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若推荐表、协议书、成绩单或学生证上有研究方向,视同有效;方向证明必须与岗位表中要求的方向完全一致);
8.岗位表中另有要求的,还须提供相关材料,如工作经历证明、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等。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17年徐州市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务人员报名表》。
【特别提醒:考生务必诚信报考,填写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有效,特别是所学专业名称应与本人取得高校毕业证书上所标明的专业一致。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如发现考生报名时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弄虚作假骗取报考资格者,将随时终止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招聘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复核把关。由主管部门(单位)如实采集考生信息,于报名工作结束后的三日内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如果多报,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时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且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审核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详见《2017年公开招聘医务人员岗位表》。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按程序相应核减岗位数量或由公开招聘主管部门确定降低开考比例,直至取消该岗位。不能开考的岗位,通知考生对照条件重新报考其他岗位。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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