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长寿区第四季度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03人】
>>>>>>>点击查看 2013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 网校辅导课程
>>>>>>>点击查看 2013年事业单位《老五课堂》公开课, 互动!全程直播!
>>>>>>>2013年事业单位面试课程“1对6讲练点评· 理论专讲”协议,不过全退费!
七、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陆长寿政府门户网查询。经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长寿政府门户网及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考试考核总成绩、拟聘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送主管部门审核,并报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审批。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公开(考核)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研究生试用期为6个月,其余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职位要求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
2014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
九、纪律要求
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 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严格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解释。
招聘咨询:长寿区人力社保局 电话:023-40661621
招聘事项咨询:招聘单位、电话详见《一览表》。
附件:
1.长寿区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