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北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集中招聘公告【招8人】
3.综合成绩计算。按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的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若遇综合成绩并列,可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在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仍出现综合成绩并列的,则加试按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分排序确定。考生综合成绩及时在宜昌点军网上公告。
(三)体检与考核
1.体检。体检对象按招聘岗位根据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排序,按1:1比例确定,并在宜昌点军网站公告。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有行业要求的,按行业要求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如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2.考核。考核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如考核对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则从参加该岗位面试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3.体检、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四)公示和聘用管理
考核结束,由各主管部门将拟聘人员综合情况进行审核,报宜昌市点军区人社局审定后,对拟聘人员在宜昌点军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结束如无异议,下发聘用通知书,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和程序为应聘人员办理聘用等手续。人员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宜人社规[2012]1号)文件执行。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明确岗位等级,享受相关待遇;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解除聘用关系。
四、其它
1.对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2009]12号)规定处理。
2.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招聘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本次集中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笔试和面试辅导培训班。
政策监督电话:0717-6673373;举报电话:0717-6671500。
原标题:2017年宜昌市点军区事业单位集中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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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宜昌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
宜昌市点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