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河南洛阳市栾川县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55人】
(八)公示和聘用
对考核合格人员,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确认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对应聘人员统一分配,确定岗位、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凡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年(不服从分配或15日内不到岗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后,由相关单位对其进行考核,不合格者解除聘用,自主择业。
新聘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最低服务年限5年(含试用期),拟聘用人员需与聘用单位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和最低服务年限。
五、纪律与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考核,择优聘用。整个招聘工作做到“六公开”,即招聘政策公开、招聘计划公开、招聘条件公开、招聘程序公开、考试成绩公开、招聘结果公开,整个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均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聘用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律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本次招聘工作由栾川县纪委(监察局)全程监督。
六、组织领导和有关要求
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和县纪委(监察局)的全程监督下进行。县委、县政府成立栾川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朱宏轩(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徐晓涛(县委组织部副部长)
史兴义(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代留超(县人社局局长)
刘长伟(县财政局局长)
朱向阳(县编办主任)
王丽琼(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代留超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县委、县政府同意成立栾川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监督督导组,具体负责招聘过程中监督督导工作。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郭文华 (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副组长:郑乐仁(县政协副主席)
成 员:胡朝辉(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
季长青(县公安局副局长)
本方案中所涉及到的或未涉及到的事项,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视具体情况进行调整或补充。其他未尽事宜,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66831543 66828393
监督电话:66822342
原标题:栾川县2017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点击下载>>>附件1-6
1.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拟聘用岗位表
2.栾川县2017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加分申请表
3.河南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证明
4.河南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贫困县)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明
5.洛阳市大学毕业生退役士兵享受事业单位招聘优惠条件认定表
6.栾川县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资格确认表
2017年4月2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