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新疆策勒县招聘社区人员公告【招50人】
(五)考察。
考察时间:5月6日—5月7日。由策勒县委组织部牵头,会同县人社、公安部门对体检合格的人员按规定进行考察。考察人员应在体检后2天内登陆策勒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jcl.gov.cn/)、策勒县党建网(http://clx.xjkunlun.cn/)下载填写《2017年策勒县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考察表》,并报送策勒县委组织部(基层办)。
(六)公示。
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策勒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xjcl.gov.cn/)、策勒县党建网(http://clx.xjkunlun.cn/)网站公示5天。
(七)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审核无误后,由策勒县委组织部、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为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3.聘用人员全部实行聘用制,签订聘用合同,进行岗位管理。聘用合同期限为2年,在合同期限内可参加策勒县相关职位的招考。如报考策勒县以外职位的,必须先解除聘用合同,方能报考。
4.聘用合同期满后,经用人单位鉴定表现,且本人要求继续在社区工作的,可续签聘用合同。
(八)培训。
新招聘人员必须参加由策勒县委组织部、色日克街道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工资福利及相关待遇。
1.聘用后,按照不同学历可享受4000至5000元之间的工资待遇(含五险),按照规定为其缴纳“五险”,后可连续计算工龄及缴费年限;
2.聘用满三年后,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从次年起可享受正常调资待遇;
3.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带薪休假、生育假和探亲假等福利待遇;
4.在工作岗位表现优异者,在今后招录公务员和事业编制干部时予以优先考虑,后,享受住房公积金等其他福利。
四、咨询及监督电话
(一)咨询电话。
策勒县委组织部:6712808,联系人:周晗。
策勒县人社局:6714505,联系人:蔡玮。
(二)监督电话。
策勒县纪检委:0903—6712169。
五、相关事项
1.根据自治区物价局《关于调整人事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新价非字〔2000〕25号)文件规定,招聘的主要费用包括:面试、笔试、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面试费用40元,笔试费40元,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规定费用执行。
2.参加招聘工作的考官或工作人员,与考生之间有亲属关系及其他可能影响考试利害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3.对违反规定的考官、工作人员以及报考人员按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对违反规定及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考试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5.报考人员在报考过程中,应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招聘工作进程、查询有关事项的公告,报名后应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6.本《简章》确定的时间、地点等,因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均以策勒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正式通知为准。
7.涉及本次招聘的重大问题,由组织、人社部门研究后确定,本《简章》由策勒县委组织部和县人社局负责解释。
原标题:策勒县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简章
中共策勒县委组织部
策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2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