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界首市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61人】
九、体检和考察
报考阜阳科技工程和幼儿教师岗位的,按总成绩由到低分(若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的,笔试成绩高的优先;笔试成绩再次相同的,专业科目分数高的优先;专业科目分数又相同的,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无专业科目考试,综合应用能力分数高的优先)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报考其他岗位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即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部 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以及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市派驻纪检组全程参与监督。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单位体检专用公章。体检费用自理。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用人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成立考察组,实行考察工作组负责制。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形成考察材料。
对体检、考察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十、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对象公示7天,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在全省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皖政办[2006]13号)规定,与用人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由编制、人社部门办理和核资手续。
新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性,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要求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
十一、有关事宜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活动。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界首市委组织部、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58-4812725 (市教育局)
0558-2858572 (市卫计委)
0558-4888361 (市人社局)
监督电话:0558-4885652(市纪检委)
0558-4888188(市纪委派驻纪检组)
原标题:界首市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点击下载>>>
中 共 界 首 市 委 组 织 部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