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安徽颍东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46人】
(三)笔试成绩
上述3个考试科目满分均为150分,公共科目成绩按照应聘人员《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合成确定;若笔试采取“公共科目+专业科目”模式,则依《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占30%、《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占30%、《专业科目》成绩占40%合成确定。
6月25日16时,省人事考试院通过安徽省人事考试网公布统一网报考生的笔试成绩。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码和密码查询本人统考笔试成绩。
为确保新进人员基本素质,设定统考笔试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须达到70分,其中,报考青少年活动中心岗位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统考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可放宽到65分。达到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方可进入下一轮专业测试。
(四)加分政策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6月2日8:00-17:30(正常办公时间),携带相关证书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颍东区政府四楼,联系电话:0558-2317850)申报加分事宜,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服务期须满2年及以上)。
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区委组织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笔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各增加2分。
六、资格复审
按照应聘人员统考笔试成绩(含服务基层项目加分)从到低分顺序,根据所报考岗位的招聘计划数,按照3:1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专业测试人选。
资格复审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照市考试院提供的《考场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资格复审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依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统考笔试成绩相同的,则以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规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书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4)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上述人员中,属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17年毕业但尚未取得毕业证书的非全日制学历教育的人员,可凭或省、市负责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该学历层次、毕业时间以及“2017年毕业,已修完教学计划规定全部课程,各科成绩合格,毕业证书待发”的书面证明和各科“成绩单”有关证件材料办理报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等额递补。
七、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具体时间、地点详见专业测试通知书。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考生的面试成绩应不低于60分,否则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在招聘工作中,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其所属招聘单位的负责人和招聘工作人员,凡与报考人员有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按规定回避。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专业测试工作,进行现场监督。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