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山东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公告【招5人】
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新组建的国有企业。中心主要从事人力资源服务、劳务(人才)派遣、业务外包、人才招聘、职业技能培训、职业技能鉴定等业务。为加快中心运营,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要求(见附件)
注: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适合岗位要求由招聘单位认定。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自觉遵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管理与服务能力、团队合作能力、沟通能力;
4.曾受过刑事、治安处罚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聘报名、考试
(一)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人员下载并如实填写《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招聘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本人持《报名表》(版及电子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3张(资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其中报会计岗位须携带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级及以上会计职称,2年以上企业会计核算工作经验证明,于4月26日- 5月2日(8:30-12:00,14:00-17:00)到日照人力资源市场303室报名并进行资格审核。凭境外学历应聘的,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通过资格审核的人员,电话通知领取准考证。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一个环节审查不合格将被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核人员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职位,相应核减招聘计划。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专业相关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考试采取闭卷形式,时间120分钟,总分100分,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为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2、面试
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在合格分数线以上从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最后一名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总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成绩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
3、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
四、确定初选人员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如同一招聘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由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
五、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同时,对拟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二)体检
考察结束后,按招聘计划等额进行体检。统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执行,费用由个人承担。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确定递补对象。
六、公示和录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纳入国有企业编制管理,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受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此招聘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归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633-8866279
联系人:王翠
地址:日照市北京路128号日照人力资源市场303室
原标题:日照市人事人才服务中心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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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表.doc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