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浙江舟山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30人】
(二)资格初审
时间:2017年5月2日-5月9日。
报考人员可上网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及未通过初审的理由。未通过资格初审,但仍在网上报名期限内的,可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
(三)网上缴费
时间:2017年5月2日9:00-5月10日24:00。
资格初审通过的报考人员可在同一网址办理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报名资格。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聘计划数3倍的岗位,将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报考该计划人员可自接到取消计划通知起24小时内进行改报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四)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时间:2017年6月7日-6月9日。
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可上网(www.zsrsks.gov.cn)下载打印准考证。
五、笔试科目及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6月10日,共2个科目。本次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A类)与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详见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笔试试卷类别),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一)综合管理类(A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A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二)自然科学专技类(B类)
上午9:00—11:30 《综合应用能力(B类)》
下午14:00—15:3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两类《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科目相同,《综合应用能力》科目分为A类与B类。其中,《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为全客观题,满分为100分;《综合应用能力》为全主观题或客观题与主观题相结合,满分为100分。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身份证,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报考人员可在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zsrls.gov.cn)查询笔试成绩。
六、资格复审和面试
根据各招聘岗位计划数,按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缺考一个科目及以上的不能列入面试对象),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资格复审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完成。面试前,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统一组织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面试对象进行现场资格条件复审。
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提供报考岗位所需的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能反映出户籍地或生源地,户籍不限的可不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党员证明、工作经历证明以及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考岗位所需的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因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的,需书面说明;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提供《同意报考证明书》;委培生须出具委托培养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教育学历考试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考试的人员,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面试。
资格复审前,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再递补。
面试工作由舟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组织实施,面试初定于7月上旬。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