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北京市顺义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8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顺政发〔2011〕2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2〕247号)文件精神,结合用人单位实际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开展第二批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设置招聘岗位14个,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符合招聘条件的社会人员均可报名。
三、招聘条件:需同时满足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具体岗位的设置条件。其中基本条件如下所述,具体岗位的设置条件见附件1。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不包括户口、档案保留在的非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在外地且符合随军进京条件的随军家属,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军级及以上部队干部部门出具证明、符合职位资格条件的,也可报名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专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执(职、从)业资格或专业技能等级等;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详见《顺义区2017年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资格条件表》(附件1,以下简称《职位资格条件表》);
(六)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
四、招聘方式: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法。主要步骤包括: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办理聘用手续。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4月26日至4月27日。
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报名地点:顺义区人才市场(顺义区府前东街6号)。
(二)资格审查
采取现场报名、当场审核资格的方式。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名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1.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用一张A4纸正反面复印);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成绩单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加盖相关部门公章);
4.近期(六个月内)正面1寸同版免冠半身蓝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照片背面写上本人姓名)及同版电子照片1份(电子照片具体要求:格式为jpeg或jpg,大小为35~100KB;照片宽度大于400像素;照片高度大于600像素;照片要求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背景应为淡蓝色、无任何装饰;电子照片请用与报名表一致的姓名命名);
5.《顺义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认真填写并粘贴照片;
6.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证书,如计算机等级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7.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有工作经历的(相关工作经历),考生需携带能证明其工作经历的相关材料。(见附件1)
(三)《准考证》领取
由报名考生到招聘单位领取,领取时间由各招聘单位通知本单位报考考生,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