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湖南石峰区事业单位选调公告【招20人】
(4)事业单位聘用登记表复印件(需组织人事部门加盖“与原件一致”的印章);
(5)能证明符合选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的有关工作经历、文稿、资格证书等方面材料;
(6)承诺书(本人对报名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参考格式见附件3);
(7)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及身份证号。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名点报名,逾期不再补报;选调后服从安排自愿接受二次分配;所提供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入考试环节。
(三)资格审核
人社部门根据选调条件和岗位要求,对报名者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
(四) 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主要为文字综合能力及岗位相关知识,具体考试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和准考证通知为准。
岗位选调人数与符合该岗位报名条件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未达到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选调计划。
2、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形式为半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选调人员胜任相关岗位的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等。
面试入围人选按照笔试成绩排名按岗位选调计划1:2的比例确定,如拟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时,一并纳入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的排前。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者,不予选调。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五) 体检与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选调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的项目、标准和程序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标准执行,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直接淘汰,按综合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依据职位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当考察出现不合格或弃权,导致该选调岗位考察人选空缺时,则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依综合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同一岗位递补不超过两次),经体检合格后进行考察。
(六)公示和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考察结果,决定拟选调人员,分别在石峰区政府门户网(http://www.shifeng.gov.cn)、石峰发布(微信平台)和株洲人事考试网(http://www.zzrsks.gov.cn)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任用的,报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后,办理调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选调资格。本次选调人员的职务层次均为管理九级。
六、纪律监督
整个选调工作将严格按照有关纪律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自觉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人事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731-22629700(人事股)
监督电话:0731-22629957(监察局)
原标题:2017年株洲市石峰区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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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共 株 洲 市 石 峰 区 委组织部
株洲市石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
2017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