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参加2017山东日照市公务员考生笔试考生的信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六条 报考者应当自觉维护考试录用工作秩序,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离开考场;情节严重的,按照本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交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故意扰乱考点、考场等考试录用工作场所秩序的;
(二)拒绝、妨碍工作人员履行管理职责的;
(三)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报考者的;
(四)其他扰乱考试录用管理秩序的行为。
三、特别提示
(一)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参考。公平竞争、诚信考试是考试工作的生命线。在此,我们倡导广大考生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考试纪律,依法诚信参考,拒绝购买和使用非法利益团伙兜售的各类作弊器材,不抱侥幸心理,不搞作假舞弊,坚决抵制参与任何形式的有组织作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的良好环境。
(二)积极正确备考,切勿轻信“培训班”。目前,针对不同考试项目开办的考试培训班名目繁多,有的培训机构甚至通过虚假广告诱骗考生,让考生报名参加他们所谓的 “”培训班,收取高额费用以牟取暴利。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正常的考试工作秩序,带来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也造成考生的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我们提醒广大考生明辨是非,正确备考,切勿轻信非法培训机构的虚假宣传,自觉抵制各种破坏考试公平公正的行为。
(三)考试期间,人社部门将联合公安、无线电管理等有关部门,加强考试期间对考点内外的联合巡查,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涉考违法、违纪违规行为,加强对考生携带使用文具的检查,特别加大对“橡皮”、“计算器”、“隐形耳机”等接收器材装置的监测查处力度。
四、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
考试期间,我们将安排专人受理考生投诉举报,对举报线索可靠、证据确凿的,将严肃查处。(监督举报电话:0633-8777835;监督举报邮箱:kszx8777835@163.com)。欢迎社会各界对笔试有关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在考前、考试进行中)进行实名举报,共同维护人事考试的公正和公平。
我们期望广大考生积极配合,共同维护考试纪律,共同营造公平公正的考试氛围。
预祝大家取得优异成绩!
原标题:致参加日照市2017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考生的信
日照市
2017年4月14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