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彭水自治县第四季度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公告【2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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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公示
笔试成绩等相关事宜可登录彭水县教育网查询。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 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通知的时间,持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报到。报到后根据县教委提供的学科岗位情况按总成绩从高到低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者 ,如均相同则加试面试。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须签订《全国普通高等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
经县人力社保局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用人单位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并按规定享受相应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在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的,取消聘用。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任职定级;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
报考教师岗位的,试用期满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者不予按期定级。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选拔 人才的重要渠道,其政策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招聘工作中的各个环节要严格坚持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一经查实,取消聘用,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在整个公招工作中,必须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防止和杜绝不正之风,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本简章由彭水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县人力社保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23)78496838;县教委人事科(023)78448691
附件1:《彭水自治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1.xls》
附件2:《彭水自治县2013年第四季度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一览表2.xls》
附件3:《彭水自治县2013年第四季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