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甘肃省陇南市乡镇公务员考试公告【32人】
根据《甘肃省2017年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现将陇南市2017年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录职位与计划
2017年计划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32名乡镇机关公务员,考录职位分为三类:
1、面向大学生村官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20名,考录对象为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2、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6名,考录对象为全市所有符合条件的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不含下派到村任职的乡镇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下同);
3、专门面向脱贫“摘帽”村村干部的考录职位,考录计划6名,考录对象为全市2015年度、2016年度脱贫“摘帽”村符合条件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脱贫“摘帽”村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核定发布为准)。
具体职位、录用人数详见《甘肃省陇南市2017年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职位简表》。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2、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报考面向大学生村官职位的,须为2014年选聘到村任职的大学生村官;
5、报考面向所有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职位及专门面向2015年、2016年脱贫“摘帽”村村干部职位的,须为现任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且担任村党组织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若以前曾任上述职务,中间有间断,后又担任上述职务的,可以合并计算任职时间,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17年3月20日);
6、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须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包括中专、职高、中技);
7、2015年度、2016年度脱贫“摘帽”村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报考的年龄条件为45周岁以下(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其他村干部报考的年龄条件为40周岁以下(1976年3月20日以后出生),任职期间个人、集体受过县(区)级及以上表彰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5周岁(1971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本人负有直接责任或领导责任的;
3、本人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
4、2012年以来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中有舞弊等违反考录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