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贵州黔东南州雷山县人民医院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备案编制医生方案(15人)
根据《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备案编制人员招考简章》有关规定,结合招考情况和医院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组织领导此次招聘工作由雷山县人民医院统筹组织实施。
二、招聘原则
㈠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㈡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㈢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雷山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向社会购买服务备案编制医生一览表》(附件1)。
四、招聘对象往届和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五、招聘条件
㈠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3.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4.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5.年龄均要求达到18周岁以上(1999年3月1日以前出生),30周岁以下(1987年3月1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拟报考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7.身体条件符合国人部发?2015?1号、人社部发?2010?19号、人社部发?2010?82号、人社部发?2013?58号以及我省的有关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体检合格标准。
㈡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被开除公职或被辞退未满5年的人员。
2.受刑事处分并在服刑期间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的。
5.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