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省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岗公告【招474人】
(七)考察
考察一般采用个人档案审查、走访相关单位、民主测评、个别谈话以及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研究等形式进行,了解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情况、思想品德和能力素质等综合情况。
四、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拟聘人员
招聘单位根据考试(考核)、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二)聘用管理
聘用人员纳入招聘单位编内管理,全部实行聘用制,聘用管理按《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试行细则》执行。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待遇
受聘人员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可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中有关学历、职称以及任职资历等特定要求,协商并约定聘至符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的合理级别岗位。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根据评估情况,按规定调整岗位等级或变更到其他岗位继续试用。
部分招聘单位对于由其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在安置、科研启动经费等方面另有专门待遇安排,具体可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或通过单位网站查询。
五、咨询和监督
应聘人员需要咨询招聘岗位、报名、考试、聘用等具体事项的,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联系方式见《特岗目录》中的“招聘单位目录”。
针对招聘信息、招聘程序和办法相关的各类意见建议,或者招聘实施过程中发现侵害应聘者权利的行为,可向有关单位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反映。
原标题: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2017年特殊专业技术岗位招聘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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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7年浙江省省属事业单位特殊专业技术岗位目录.xlsx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