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四川遂宁市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17年3月20 日至2017年3 月22 日24:00,报名网站为“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 www.snpx.gov.cn)。网络报名初审工作由安居区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以下简称安居区人社局)负责组织实施。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岗位
报考者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考对象、范围、报考条件、报名程序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然后根据自身实际,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填报信息
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遂宁市事业单位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 》(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报考者所填《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仅作为报考者参加笔试的依据,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面试前资格审查最终确定。
3.上传相片、证书照片等报考资料
报考者在网上填报相关信息后,按网络提示上传JPG格式、大小16—30K的报考者近期免冠证件照、50-160K的证书照、身份证等资料(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所在院、校(或系)主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开具的学籍学历证明,其中须包含学历层次、专业、预计毕业时间以及是否全日制等情况)。由安居区人社局组织在网上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者上传报考资料后1个工作日内(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不进行资格审查)及时反馈审查意见。上传相片、证书照片质量审查不合格的,报考者应按提示要求重新上传。
(二)网上缴费
网上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为2017年 3 月20 日至2017年3 月 24 日24?00。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笔试考务费按每人50元的标准收取。网上报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全部减免考试考务费:
1.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制度的通知》(国发〔2007〕19号)、《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意见》(川委发〔2005〕9号)和《四川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实施办法》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规划(2001-2010年)的通知>》确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考生;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
4.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导致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特殊困难家庭考生。
符合上述情形1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2和4的特困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符合上述情形3的特困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于网上资格初审合格后,2017年 3 月20 日至2017年3月23日17:00前,到安居区人社局考试中心办理减免手续。
(三)政策性加分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有关政策的通知》(川人发〔2007〕16号)等文件规定,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且经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考核合格的志愿者报考事业单位的,在乡镇及以下基层单位每服务满1周年,可享受笔试成绩加2分、不超过6分的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不超过6分。符合《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征兵工作的意见》(川委发〔2011〕16号)规定的退役士兵,按规定加分,不超过6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须于2017年 3 月 27日至2017年3 月 28日17:00前,将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交安居区人社局考试中心,以便审查:(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社工人才百人计划”以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民政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士兵证》、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全日制普通大学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由安居区人社局加分。
在本次报考前已享受上述加分政策,录用为公务员或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参加本次招考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四)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开考比例的,由安居区人社局调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或取消该招聘岗位。调减或取消的情况,由安居区人社局于2017年3 月 31 日前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和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向社会公布。取消岗位的报考者通过网络所缴纳费用,于2017年 4月7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缴费报考者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五)打印报名表
资格初审合格并缴费后的报考者,应及时登录“遂宁市人事人才培训与人事考试网”网站,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两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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