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遂宁安居区事业单位招聘公告【招100人】
(三) 面试
1、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根据笔试总成绩排序,按照招聘岗位聘用名额与面试入闱人数1:3的比例,从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员(笔试缺考或成绩为0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审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所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2017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出具“报名及资格审查”中规定的学籍学历证明)、《报考信息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由安居区人社局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人员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物价局川价费〔2003〕237号文件规定,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人,并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按自动放弃处理。因自动放弃以及未通过面试资格审查的人员,取消面试资格,人员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进入面试前需进行面试资格审查。递补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或因联系电话不畅通导致不能递补参加面试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3、进入面试人员公布:面试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2017年上半年安居区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相关事宜的公告》。
4. 面试方式:根据岗位特点,采用结构化面试、现场答辩、情景摸拟、实际操作等合适的方式(详见面试通知书)。
5、面试日期:面试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书。
6、面试需知。(1)参加面试人员与招聘岗位之比为3:1。如因缺考或自动放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时,面试正常进行。
(2)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四)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结束后及时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和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告实际参加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排名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考试总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高低确定名次)。
五、体检
(一)确定体检人员:根据招聘名额,按照报考者的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的人员。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面试缺考等原因产生的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低于规定的面试入围比例的岗位,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面试成绩若低于60分,则取消其应聘资格。
(二)体检标准: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卫生部颁发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三)体检时间和地点:体检工作由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实施,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报考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招聘单位和考生对初次体检结论有疑问的,须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之日起3日内到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提出书面复查申请。复查只能进行一次,由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组织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而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照前述体检人员确定办法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参加体检)。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六、政审考察
由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工作能力、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情况进行严格考核,并对其与报考相关的人事档案等材料的真实有效性和报考资格进行核实确认。对考察不合格人员以及通过考察后报考者自动放弃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
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由安居区人社局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遂宁市安居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和举报(举报电话:遂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0825-5866013;遂宁市安居区人社局0825-8665378)。举报者应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用人员资格,不再予以审核确认;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后出现的招聘岗位空额,在该岗位实际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并组织完成体检、政审等。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