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大渡口区公开选拔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施办法》(渝委办发〔2004〕12号)的有关规定,中共重庆市大渡口区委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区管领导干部。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职数(共2名)
1.重庆市大渡口区教委副主任1名
2.重庆市大渡口区教师进修校长1名
二、报考人员范围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选。
三、报考条件
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和职位条件:
(一)资格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即1968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2.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具有全日制国民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