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度四川凉山州司法局面向基层公开考调公务员简章
③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④成绩查询:笔试成绩于2013年8月30日在凉山州司法局公示栏上公布。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以在2013年8月31日申请查分。查分结果于2013年9月1日公布。
2.面试。笔试结束后,按照考调计划1:3的比例从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可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领取面试通知书,并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面试当天,考生凭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
(四)考察
面试结束后,根据综合成绩排序,由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考察工作由凉山州司法局负责实施,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根据考察情况,凉山州司法局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五)体检
按招考职位与拟考调人数1:1的比例,以《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递补人员。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
(六)公示
确定拟考调人员名单并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七)试用、调动
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按规定程序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他事项
本次考调严格按照省、州委关于干部人事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如发现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现象,可向州纪委检举和申诉,也可直接向州委组织部、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举报。
凉山州纪委、监察局电话:0834-3865848
凉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 局电话:0834-2193373
五、本简章由考调单位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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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8月11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