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公告【招6人】
(二)资格审查
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参加笔试。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笔试的时间和地点。本次考试设最低开考比例,岗位报名比例低于1:1的,取消此次公开选拔。
如在公开选拔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提供虚假信息、不诚信报考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为闭卷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人选应在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拟聘人数1:5(含)比例确定,1:5比例内成绩相同的,或不足1:5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ccrs.gov.cn/)发布,笔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作为拟聘人选。计算考生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成绩现场公布。面试成绩相同的,进行下一轮面试。
(四)拟聘人选的确定
拟聘人选在面试成绩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
(五)考察与体检
考察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对拟聘用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察。体检工作由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负责组织实施,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察、体检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进行考察、体检。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http://www.ccrs.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后,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公示期内或办理聘用手续前自动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递补,如需递补的,应在面试合格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
咨询电话:0431-89871352(长春市人社局人事处)
附件下载》》》长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开选拔工作人员报名表.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