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新昌县公务员考试公告(57人)
确定参加技能测评、面试、体检、考察及递补人员的名单均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
被录用人员收到录用通知书,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
在次年全省公务员考试公告发布时,尚未公示递补的,不再实行递补。
非新昌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或非新昌县常住户口的人员一经录用并办理报到手续后,须在我县服务五年以上。
十三、注意事项
(一)法官、检察官助理的考录工作按照《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组〔2016〕33号)执行。
(二)截止到2017年3月11日户口尚在迁移中的大专学历人员,不得报考。请报考人员注册报名时确认本人落户情况并如实填写。
(三)资格复审前,中小学教师应书面报告所在,若未按要求报告的,由本人与协商解除聘用关系后再按规定时间办理录用报到手续。
(四)报考人员在注册时须先进行手机验证,输入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后,点击“获取验证码”,系统自动发送验证码到相应的手机,验证后才能继续进行信息注册。每个身份证号码和手机号码均只能注册一次,请务必认真核对,确保真实、准确。
(五)报考人员须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码注册报名。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不得进入考场。
(六)报考人员在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七)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应于2017年3月29日12时前将本人身份证及所在县级民政(扶贫)部门出具的低或特困证明复印件传真至省人事考试办公室(传真号码:0571-88396652),经审核后免除其考试费。
(八) 缴费确认人数不足招考计划数3倍的职位,将酌情核减或取消招考计划,此类计划将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招考职位取消的,考生自接到通知起24小时内可改报其他职位。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名,退还考试费。
(九)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十)报考人员对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公布、公示的相关内容有异议的,可在公布、公示之日起7日内向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招录机关反映。
(十一)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公务员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公务员主管部门无关、与本次考试无关。
(十二)根据省人力社保厅下发的《关于将人事考试中违纪违规考生信息纳入人事考试信用体系的通知》,公务员录用考试中涉及以下行为的: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或者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抄袭、协助抄袭;持假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者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串通作弊或者有组织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顶替他人参加考试等,将在浙江信用网上予以公布。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希望广大报考人员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诚信报考,诚信参考,不要在信用记录上留下污点。
(十三)考试公告中规定的技能测评、体检、考察及违纪违规处理等政策文件,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招考政策”专栏或“政策问答”专栏中查询。对报考专业、学历、学位、资格条件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报考人员直接与招录机关单位联系。对专业审核有异议的,可向县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反映。招录机关单位的咨询电话见《2017年新昌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
(十四)报考选调生村官,具体内容详见浙江组织工作网(zjdj.zjol.com.cn)、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gwy.zjhrss.gov.cn)、绍兴党建网(www.sxdj.gov.cn)、绍兴市政府门户网站(www.sx.gov.cn)、绍兴人才网(www.sxrc.com.cn)、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网站(www.xcrlsb.gov.cn)等网站发布的考试公告。
政策咨询电话:
0571-87059942(省公务员局考试录用处)
0575-85133666(绍兴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处)
0575-85131636(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处 资格初审期间咨询电话:0575-81503318)
0575-86023327(新昌县委组织部干部二科)
0575-86042406(新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公务员管理科)
原标题:2017年新昌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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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新昌县各级机关单位考试录用公务员计划一览表.xls
2017年3月3日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