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温岭市公务员考试公告(133人)
1.推荐、审查、报名和缴费。符合条件的村干部持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出具的《从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公务员报名推荐表》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近期免冠1寸正照1张,于 2017年3月10日到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大楼1227房间,联系电话86215748)接受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另行通过网络方式报名并缴费(除不得再次报名外,其他报名、缴费程序与各级机关面向社会招考职位的报名缴费程序相同)。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 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
1.报考机关职位的(除以下第2、3、4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申论》(B卷)
2. 报考行政执法类(公安、城市综合执法)职位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一)
3.报考镇机关面向村干部“职位2”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 《综合应用能力》(二)
4.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公共科目笔试的时间和科目与行政执法类相同,4月23日上午9:00—11:00须加试公安专业科目笔试。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考试地点在台州。报考专设残疾人招录职位考生,可在报名时选择考试地点。考试详细地点见准考证。
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务员考试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社部发〔2016〕85号)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和《2017年度公安机关执法勤务职位面向社会招录人民警察专业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报考公安机关执法勤务类职位的按照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综合应用能力、专业科目考试成绩各占40%、30%、30%的比例进行合成后排序。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镇机关单位面向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能(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