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浙江三门县公务员考试公告(80人)
2、下载并打印准考证。时间:2017年4月17日9时—4月22日24时。已完成缴费确认人员登录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的科目和时间
笔试时间为2017年4月22日,每个科目满分均为100分。考试地点在三门,具体见准考证。
1、报考县级及以下机关职位的(除以下第2款情形外),考试类别为基层类,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B卷)
下午:14:00—16:30《申论》(B卷)
2、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职位2”的,时间和科目为:
上午:9:00—11:0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C卷)
下午:14:00—16:30《综合应用能力》(二)
报考人员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公安部门出具带照片的身份证明原件),按照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本次考试范围以《2017年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招考公务员公共科目考试大纲》为准。《考试大纲》可在浙江省公务员考试录用系统查询下载。
五、加分并划定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
笔试结束后,对现任村“两委”正职报考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含“职位1”和“职位2”)职位的,实行笔试总成绩(两科原始成绩相加)加10分。
各类职位的笔试总成绩合格分数线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厅、省公务员局统一划定。
六、确定体能(技能)测评、面试对象
招录机关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各招考职位报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到低分按规定比例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乡镇机关专职人民武装干部职位参照省公告有关人民警察职位比例和办法,按1:4确定军事技能测评对象。军事技能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测评对象放弃或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军事技能测评的,均不再递补。测评结束后,招录机关在军事技能测评合格人员中,从到低分按1:3确定面试对象。
乡镇机关面向村干部招考的(含“职位1”和“职位2”),按1:3确定面试对象。
全县其他职位按1:3确定面试对象(其中,招考计划3名及以上的职位,按1:2确定)。
以上职位中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技能)测评和面试对象。
七、资格复审
面试或体能(技能)测评前,招录机关在规定的时间、地点对相关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体能(技能)测评或面试。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