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广东浈江区十里亭镇村委窗口农村公共服务人才专职工作招聘公告
(二)面试
根据考生的笔试成绩分从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将在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十里亭镇政府办公楼公开栏向社会公示7个工作日。笔试人数少于3人的则全部进入面试,如人选出现空缺按照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时间: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韶关市浈江区十里亭镇政府六楼会议室
(三)体检
根据考生的综合成绩分从到低分按招考岗位人数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考生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空缺岗位按同岗位综合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四)公示与聘用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浈江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及十里亭镇政府办公楼公开栏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名单有异议的,可向十里亭镇人民政府实名书面提出,恕不接受匿名投诉。公示结果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要求
此次招聘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组织人事纪律,对违纪行为,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取消违纪人员的聘用资格。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所有资料要真实性,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通报其所属单位。
六、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本次招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原则上劳动合同一年一签。本次招聘岗位待遇为每人2650元/月(工资1700元/月、社保950元/月)
七、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户口或配偶户口在所报岗位村委的优先录用。
(二)同等条件下招聘对象为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办理失业登记尚未实现就业,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优先录用:
(1)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需持城乡低、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
(2)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人员(需持残疾证);
(3)办理失业登记手续1年及以上人员(需持就业创业证);
(4)经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或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其它情形。
(三)因下列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按考试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其他考生:
(1)应聘人员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
(2)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3)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
(4)拟聘人选放弃聘用或不服从安排者;
(5)拟聘人选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的;
(6)法律、法规及其它有关规章规定不准聘用者;
(7)导致拟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
(责任编辑: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