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上半年安徽合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186人】
1、笔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采取闭卷形式进行,考试科目根据岗位类别如下表:
岗位类别 | 笔试科目(总分100分) | 面试或专业测试形式 | ||
科目1 | 科目2 | |||
A类 | 卫生岗位 | 《卫生基础知识》占50% | 《申论》占50% | 结构化面试 |
其他岗位 | 《综合知识》占50% | 《专业知识(限财会、计算机、法律)》或《申论》)占50% | 结构化面试 | |
B类 | 安徽轻工业技师学院教师岗位;合肥市艺术幼儿园、合肥市直属机关幼儿园教师岗位;合肥体育运动教练员岗位;合肥学院辅导员岗位。 | 《综合知识》 | -- | 专业测试,详见 后续公告 |
安徽广播电视大学合肥教师岗位;合肥市行政学院教师岗位。 | 《教育教学理论》 | -- | 专业测试,详见 后续公告 |
|
合肥学院教师岗位 | 《专业课知识》 | -- | 专业测试,详见 后续公告 |
《综合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语文基础知识、时事政治、计算机基础知识、公文处理、职业能力测试等,满分100分;
《教育教学理论》内容主要包括教育类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理论及应用、教师道德素养等,满分100分;
《卫生基础知识》内容主要包括解剖、生理、病理、药理学等,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限财会、计算机、法律)主要为所报岗位应知应会专业知识,满分100分;
《专业课知识》 大纲请关注合肥人事考试网后续公告,满分100分;
《申论》满分100分。
笔试(合成)成绩设定最低分数线50分(其中报考岗位代码010002、010047、010063、010064的考生最低分数线45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笔试科目详见《合肥市2017年上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
2、笔试时间:2017年4月8日(周六)上午。
8:00--9:30 科目1
10:00 --12:00 科目2
笔试地点等相关事宜以准考证公布为准。
3、属“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报考者,按规定执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员于2017年4月10日(8:30?11:30,14:30?17:00),携带相关证书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政务环路88号,1318室,联系电话:0551-63536115)申报加分事宜。具体要求如下:大学生“村官”应提供由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特岗教师”应提供由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三支一扶”人员应提供由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大学生服务西部志愿者(服务期须满两年)应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对经审核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在相关网站向社会公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程序将其笔试成绩每门增加2分。
4、2017年4月20日16:00前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笔试成绩。经查分和加分环节后,依据最终笔试(合成)成绩(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从到低分按相应比例(详见岗位表)确定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名单。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实际参加笔试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参加笔试考生人数确定进入面试(或专业测试)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三)资格复审
面试(或专业测试)入围人员在面试(或专业测试)前应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负责。资格复审时,报考人员应提供以下证件、材料:
1、属全日制2017年应届毕业生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生证原件、报名资格审查表、所在盖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2、属社会人员的,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及其他材料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3、属“服务基层项目”的人员,须提供省级组织部门出具的大学生村官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省级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全国“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监制、省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出具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和复印件。还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招聘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件)原件和报名资格审查表等材料。
凡出现以下任一情况的,即为资格复审不合格,取消面试(或专业测试)资格: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能提供规定证件材料的;不能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的。所空名额按笔试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等额有效递补不超过两次。若出现笔试(合成)成绩并列,A类岗位按《专业知识》(或《申论》)成绩高低决定取舍,若仍相同的,同分人员均进入面试环节;B类岗位同分人员均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缴纳面试(或专业测试)费用并领取通知书。
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以网站公告为准。
(四)面试(或专业测试)
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集中在5月至6月进行。
1、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由市人社部门统一组织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公告将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
2、面试(或专业测试)工作由各市直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局核准的面试(或专业测试)实施方案(公告),并公布所属招聘单位参加面试(或专业测试)的人员名单及其笔试成绩、名次,同时应载明:招聘岗位及数量、程序与规则、考试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地点以及招聘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监督电话等事项。
A岗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B岗采用专业测试方式。专业测试可增加专业笔试,与面试(可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试讲、答辩、情景模拟、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相结合,着重测试业务能力、工作技能、综合素质及潜能。
结构化面试成绩当场公布,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招聘岗位只有1人参加面试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当天本考场实际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平均分。
专业测试采取两种方式以上的,按一定比例合成后形成专业测试成绩,于专业测试结束后10天内在合肥人事考试网公布。专业测试设定最低分数线60分,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责任编辑: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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