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涪陵区投资服务中心考核招聘管理人员公告【招27人】
联系人:陈海叶 张琼
联系电话:023-72288614,
3.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的原件及A4纸复印件各1份,有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属2017应届毕业生报名时须持本人真实有效的身份证、学生证、学院盖章的就业推荐表等能够证明本人的学历、专业和毕业时间等材料,留学回国人员还应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委托他人报名的人员,须出示委托人的委托书、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证件。
(二)考核
1.考核时间:另行通知。
2.考核地点:另行通知。
3.考核方式:采取业务能力操作和面试(专业知识测试、结构化面试)等方式。即由主考官提问,应聘者回答。主要对应聘者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知识、综合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考核总成绩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未达60分者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4.考核总成绩:
考核总成绩=业务能力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由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考试考核总成绩和体检人员名单在涪陵区人力社保局一号楼公示栏公布。
(三)体检
根据招聘名额,按考核成绩从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人事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要求执行。体检由涪陵区人力社保局、涪陵区经信委共同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招聘单位或体检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书面复检申请,经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体检及以后环节出现的人员缺额不再进行递补。
(四)政审考察
考核、体检合格人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区经信委对其政治思想、现实表现和工作业绩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对象,在区人力社保局及区经信委网站及办公楼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责任编辑:李明)